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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如何办理出院手续
发布时间:2015-01-08 来源:龙川县中医院
    住院病人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症状消失,临床和辅助检查正常,达到治愈标准,经主管医生或主治医师决定同意出院时,即可出院。或者病情虽有好转,但达不到出院标准,而家属或病人执意要求出院时,也可以办理出院手续,离开医院。
    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1天,先由医生下达出院医嘱,停止一切治疗、饮食及护理医嘱。病人于第二天带现金到一楼收费处结帐,结帐后到病区取带回药物,出院记录及病历卡。离院时别忘了带胸片、CT等片子,以备复诊时使用。
    凡病人或家属执意要求出院者,仍必须经科主任同意,有时要求病人在病历上签字留据,说明是自己要求出院,责任自负。
    住院期间的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和X光片等有关资料,是医疗档案,也是法律依据,尤其是您再次住院时诊断、治疗的参考资料。因此,出院时一律不能带走,全部由科室交医院病案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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