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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中医院2017年度小包装中药饮片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1 来源:龙川县中医院

龙川县中医院2017年度小包装中药饮片招标采购公告

为加强对小包装中药饮片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有效地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医院廉政建设,使小包装中药饮片质量提高,切实降低小包装中药饮片价格,医院对小包装中药饮片进行院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类别:小包装中药饮片。

二、招标人:龙川县中医院。

三、交货地点:龙川县中医院中药库。

四、招标品种:小包装中药饮片(含毒性中药饮片)。

五、供货周期: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可根据中药饮片供应质量、能力、价格及双方自愿等因素,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审核通过再提交院务会决定是否继续续期。

六、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可以是小包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也可以是经小包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授权的具有小包装中药饮片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2、小包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认证证书》;

3、小包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2016年销售额应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税,以2016年度1至12月份的纳税报表为准),小包装中药饮片经营品种应达到300种以上,应有标本室或留样室,质检设施完备。

4、投标人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要求,满足本院临床的用药习惯,配备足够库存饮片,能供应多种包装规格(如3、5、6、10、12、15g 等),提供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药品,并能够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产地、质量、价格、效期及时供货。

5、小包装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6、投标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小包装中药饮片,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供应和运输能力,能按医院下达的计划提供合格药品,急需药品3小时配送到位,一般药品的配送不超过24小时,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7、投标人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及《广东省中药炮制规范》,能满足招标人的用药习惯。

8、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小包装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七、在投标后必需遵守的规定:

1、要求投标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质量、价格、包装、有效期等均符合条件的药品,且包装色标需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色标要求,产品外包装标签上必须标示有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并附质量合格标志。

2、与招标人及时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严格履行购销合同。

3、招标人组建小包装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组,每月负责抽取一定数量小包装中药饮片进行全面质量检查,重点抽查易霉变、虫蛀、结串、走油的品种,对质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及《广东省中药炮制规范》的,予以退货处理。发现相同小包装中药饮片品种不符合要求达三次,更换该品种经销商。

4、中标小包装中药饮片原则上在标期内不得更改供应价格,但考虑到中药材随季节和市场供求价格变动较大,如确实需要调价,中标药品经营企业应将盖有公章的书面报价单和样品交药剂科,并请其他经销商提供相同品种的报价单及样品,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季度例会审议。药剂科根据医院相关制度规定给予反馈。

5、投标人应至少在48小时内负责将药品运至医院指定地点。

6、法律法规的其它相关规定。

八、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企业资格审查及投标时间及要求:

    (一) 招标公告发布至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 2017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

    (二) 审查及递交资料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递交资料地点:医院药剂科,过期截止。

    (三) 开标地点:龙川县中医院会议室,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

九、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

1、药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药品GMP证书》、《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

2、药品经营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

3、小包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份纳税报表(加盖当地税务部门红色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授权书》;

6、《药品生产企业资格声明表》、《药品经营企业资格声明表》;

7、小包装中药饮片报价单,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

8、提供该企业小包装中药饮片在广东地区使用的单位名称及所占有份额;

9、提供质量保证、供货时间、售后服务承诺;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红色公章,并注明复印日期(原件备查),其中第7、8、9项资料密封在文件袋内(封口盖章)。必要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并以实地考察为准。以上资料于2017年12月27日下午4:30前交药剂科办公室备案,过时将被视作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762-6751206;联系人:吴药师。

十、评标方式:

1、在纪检部门和医院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下,抽出院内专家对投标供应商的管理运营、资质、配送条件、信誉、售后服务、小包装中药饮片价格、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最终分值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2、评标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综合评标原则。

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从报价解密到签订小包装中药饮片中标供应商确认合同的有关的资料及相关的事项,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透露;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采购的过程和结果,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专家评审结果在医院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由医院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意见收集和投诉处理,通过公示后确定我院小包装中药饮片供应商,由医院纪检部门存档备查。

十一、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若有疑问,请书面传真、电邮至本院。电话(传真):0762-6751206;联系人:吴药师 。


                                                                                                                                 龙川县中医院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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